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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12月1日起高考報名 隨遷子女可在穗報考大學
【招生動態(tài)】 加入時間:2015年12月08日 信息來源:不詳 作者:admin 訪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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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高三學生請注意了!高考報名時間為:2015年12月1日—9日。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是廣東省就讀普通高中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參加高考的第一年,在廣州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也可報名。不過,學籍、戶籍均不在廣州市的考生,不得在廣州市辦理借考。 報名時間 廣州高考報名點組織考生采集身份信息、派發(fā)高考考生號和電子攝像時間為:12月1日-12月6日 考生網(wǎng)上預報名時間為:12月1日-12月6日 考生網(wǎng)上確認報名信息時間為:12月6日-12月9日17:30時截止。 提醒 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在網(wǎng)上對自己的報名信息進行確認,未確認的報名信息無效。 隨遷子女須符合四個條件 1、社會保險、居住證和完整學籍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統(tǒng)一為2016年8月31日前。 2、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2013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屬于有效狀態(tài)的將予以認定。 3、隨遷子女,其父親或母親住所為農(nóng)村自建房或單位宿舍的,提供房屋產(chǎn)權(quán)證或土地使用權(quán)證、房屋租賃合同或相關(guān)證明材料,按《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到當?shù)嘏沙鏊蜞l(xiāng)鎮(zhèn)、街道負責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的機構(gòu)辦理了居住手續(xù)的予以認定。 4、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但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所在地與父親或母親工作所在地為廣東省內(nèi)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認定。 |